金源煤矿追回15年以上个人欠款3万余元
作者:刘璐璐
来源:财务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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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-04-20
根据《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管理暂行办法》(济宁能源发〔2019〕18号)文件精神,近期,金源煤矿积极开展债权清理工作,组织人员对所有债权进行清查,查清形成原因及来龙去脉,并建立台账。经过催收,成功追回了2笔账龄长达15年的个人欠款,金额高达3万余元。
该欠款借款时间分别为2003年和2005年,账龄长达15年,且借款人已不在本单位工作,无联系方式。为此,矿派专人通过多渠道打听,联系到欠款人,经多次催收成功追回,两笔欠款金额为30184.00元。
金源煤矿将继续加大催收力度,对既不还款也不出具同意还款书面文件的,将协同业务经办部门收集整理资料,采取法律诉讼手段维护国有资产安全。